系属党支部: 现将组织员的职责公布如下。 一、 受系党总支的委托对所负责党支部的党员发展材料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 对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 受系党总支的委派,找党支部大会通过的党员发展对象进行专门谈话。 四、 完成系党总支交办的其他有关党务工作的任务。 五、 受系党总支的直接领导。 六、 不参加各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会议。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管理系总支部委员会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二日 抄报:院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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