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教育管理秩序的正常运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广州理工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5〕55 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对超期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开展学籍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与对象
截至 2025年10月8日,处于以下状态的学生:
(1)休学超期学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审查不合格的学生。根据规定,学生休学一般以1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续休 1 年,累计不得超过 2 年。
(2)保留入学资格超期学生: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入学申请或申请入学经审查不合格的新生。
二、学生申请与办理阶段(10月9日 - 10月11日):
符合条件且希望继续学业的学生,须在此期限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复学(或入学)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应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请相关学生见此通知后高度重视,并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教学办公室或学校教务处。
联系人:杨老师
办公电话:020-39729813
办公地址:1栋教学楼810A
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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