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结果公示(以此为准)
(陈碧怡)根据《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广州理工学助函〔2025〕10号)等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经过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核定工作小组初审等程序,现将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院级初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共计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1-807办公室实名反馈。反馈时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佐证材料,并签署姓名和联系电话。未按上述要求反馈的,逾期反馈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1-807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人:廖老师
其他说明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
2.学院核定工作小组在初审过程中,严格依照职权对班级评议小组提出的名单进行审核,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再次审核确认,最终认定等级以学校结果为准。
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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