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我校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全校学生奋发有为,砥砺前行,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广州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原则上已获得往届“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
二、评选时间
3月—4月
三、评选条件
参选学生应政治立场鲜明,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乐于奉献并在学生群体中具有深厚群众基础及较高认可度。
除以上条件外,参选学生需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表现:
(一)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效显著,求学故事感人,或学习方法独特并帮助过他人。
(二)科研创新: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在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文章;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科技创新成果曾获国家专利,且有较强的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
(三)社会实践: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带动效应,并能做到持之以恒。
(四)乐于助人:在帮助他人和维护公共利益中有突出表现,对他人困难体察入微并积极给予帮助;见义勇为,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
(五)诚实守信:在学习和生活中诚实守信,且有相关突出或特殊经历。
(六)孝老爱亲: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在孝老爱亲方面有突出或特殊事迹,感染力强。
(七)自强不息:自立自强、事迹感人;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身处不利环境中,仍能乐观面对,积极进取,严于律己,在细微处追求卓越,提升自我。
(八)自主创业:积极投身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创立的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程序合法,经营中无不良记录,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创业经历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和示范作用。
(九)特殊才能: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或文、体、艺、劳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或专长,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利用特殊才能服务社会,并获相关领域专业认可。
(十)其他方面具有突出事迹,且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突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广泛好评。且近三年未曾获得相关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阶段:3月9日—3月25日。各单位开展宣传、评选推荐。学院总人数超过2000人的至少推选3人,学院总人数低于2000人的至少推荐2人。各学院推荐结果须在本学院内公示,并将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于3月25日12:00前报送至学生处(报送材料发送至1806735671@qq.com)。
推荐材料:
1.《2021年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尽量侧重某方面进行深入挖掘,突出个人事迹的引领性);
3.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不小于2M)。
(二)事迹材料评审阶段:3月26日—4月1日。由学校成立初审工作小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初审,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入围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
(三)集中宣传推广阶段:4月2日—4月15日。学校将通过广州理工学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宣传推广候选人先进事迹。
(四)现场评选阶段:拟定于4月下旬开展。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评审确定获奖人员。
五、评选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深入宣传、严格程序,确保选拔出优秀的学生;
(二)请各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政治过硬、事迹突出且属实,同时对推荐人选参评材料给予指导;
(三)请各学院通过实体宣传栏、网站主页、微信等多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情况,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
(四)各学院推荐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宁缺毋滥,确保推荐最佳学生参加评选。
六、获奖学生奖励
获得2021年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学生,每人给予1000元奖励,学校将从当选广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的获得者中择优推荐参评“广东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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